居民阶梯电价我国居民用电普遍实行阶梯电价:按月用电量分三档、电价分档递增。按《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1〕2617号),第一档电量原则上覆盖本区域约 80% 居民用户(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),第二档覆盖约 95%,第三档电价较高(起步阶段每度约提价 0.3 元)。对城乡「低保户」和农村「五保户」设每月 10–15 度免费用电基数。
各省具体分档电量与单价不同,可在当地发改委公布方案中查到;本工具用你填写的单一电价做线性估算,未含阶梯跳档。
来源:《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1〕2617号)